36元套浴硬要1700 湛山路一黑洗浴中心被处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1:26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以暴力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标价36元的套浴涨到1700元,市南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王某和崔某拘役5个月、处罚金1000元。昨天,法院判决生效。 去年12月,蔡某和潘某到湛山路一家洗浴中心消费,选择了36元的套浴,但结账时服务员让两人支付1700元。两人对金额表示疑问,服务员立即通知了王某和崔某。王某、崔某以殴打、威胁等手段逼迫两人交出1700元钱后,将两人拖上出租车。蔡某半路挣脱,拨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