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治安责任书 房东首次挨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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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7: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100多间出租房里住着形形色色的房客,房东却只顾着收房租,不到派出所登记办理《出租房治安责任书》。昨日,对这种“认钱不认人”的行为,簇桥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这是成都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对房东作出处罚。 昨日上午10时许,面对派出所民警的询问,家住簇桥铁佛9组的朱某十分不解。他说,他以为到派出所签订《出租房治安责任书》需要交钱,就不愿去办理。他总共有100多间
据民警介绍,簇桥铁佛一带,集中了大量的皮鞋工厂,外来人口十分密集。如果出租房不登记详细的情况,就很可能为网上逃犯、嫌犯和一些高危人群提供藏匿的场所。他们希望所有的房东自己要先对房客的身份进行登记,再到派出所办理相关的手续,签订治安责任书是免费的。记者 袁丽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