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假文物充真 诈骗数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1:38 今晚报

  本报讯 得知他人有收藏古玩的爱好后,兄弟俩心生歹念,以假文物卖与收藏爱好者,谋取不义之财。日前,东丽区法院审理后,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弟弟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6万元;判处哥哥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31岁的张平与36岁的张栋是亲兄弟,二人均系河南省农民。张平在本市古物市场与被害人韩某相识后,得知韩某有收藏古玩的爱好,顿起歹念,随即找到哥哥张栋预谋以假文
物骗取韩某的钱财。今年1月12日12时许,张平、张栋携带三件假文物窜至东丽区韩某的办公室内,谎称三件假文物是真文物,骗取韩某人民币两万元及价值近1500元的烟、酒等物。后张栋得赃款人民币1000元,其余赃款由张平所得。初次行骗得手后,贪心的张平又迫不及待地于转天17时许,独自携带两件假文物找到韩某。张平将其中一件假文物卖给韩某,骗取人民币8200元及香烟一条。韩某购买文物后,经网上鉴定得知为假文物,遂于2月10日到公安机关报案。2月14日12时许,张平再次携带5件假文物来到韩某办公室内,告知韩某售价4.2万元。已识破张平骗局的韩某早有防备,借口到银行取钱赢得时间,后协助公安机关将张平当场抓获。后在韩某的指认下,张栋亦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张平家属退缴赃款人民币1万元,张栋家属退缴赃款人民币1000元,已发还被害人韩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平、张栋的上述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二人在家属的帮助下能退缴赃款,并在庭审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此外,张平有部分犯罪事实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由此,法院作出如上一审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孙启明 马 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