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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安局重奖参与防控两抢一盗的群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6:3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长沙6月30日消息(记者蒋琦)长沙市公安局今天宣布,推行人民群众参与防控"抢劫、抢夺和盗窃汽车"犯罪奖励办法,将对在街道、路面、社区、文娱场所和金融网点门前等公共场所,抓获"两抢一盗"作案嫌疑人的人民群众,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民警抓获"两抢一盗"作案嫌疑人的人民群众,给予重金奖励。

  长沙市公安局规定:群众现行抓获"两抢一盗"作案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
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人民币一万元;受害人现行抓获"两抢一盗"作案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一万元;群众抓获公安局通缉的'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一万元;群众积极举报"两抢一盗"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五千元;群众主动协助民警抓获"两抢一盗"作案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一千到三千元.。

  长沙市公安局明确承诺:对举报"两抢一盗"犯罪线索的群众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人员,依法依纪惩处;对在抓获"两抢一盗"作案嫌疑人过程中负伤的群众,将向长沙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申报见义勇为基金。

  长沙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警力有限,民力无限",重奖参与防控"两抢一盗"犯罪的群众,旨在激发全市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一盗"犯罪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齐心协力防控"两抢一盗"犯罪的合力,营造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长沙市"平安长沙"创建工作.。

  长沙市公安机关同时提醒全市群众,在参与防控"两抢一盗"犯罪时,务必将自身安全置于首位,应充分运用一定方法和策略,积极配合警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长沙市公安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专门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的通知》,明确了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措施:旅馆业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统计的人员,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旅馆业工作人员、房屋出租人对住宿的旅客、承租人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或者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的人居住的,处200远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部门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或者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以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依法以窝藏罪或者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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