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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销毁499辆无牌无证报废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2:00 重庆晚报

  本报讯昨上午,市交警总队在市金属回收公司内,对499辆报废车和无牌无证车进行了集中销毁,以消除安全行车隐患。

  这次销毁的是主城区收扣的报废车和无牌无证车,无牌无证机动车231辆,报废车268辆。市交警总队车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报废车零部件磨损严重,机器的制动性能和发动机性能最容易失灵,易带来交通事故。同时,由于报废车不能正常参加保险,发生事故
没有赔偿能力,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无法估量。

  在上桥集中监督销毁现场,该负责人表示,交管部门除对报废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外,驾驶报废车上路的驾驶员,将受到200元—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 涂 静)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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