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居民用电每度上调八厘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5:0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孟为)由于三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开始在电价里征收,北京地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昨起上调,每千瓦时上调0.0083元。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昨起调整北京地区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征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居民生活用电征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标准为每千瓦时0.0083元。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到户价格每千瓦时由0.48元调整为0.4883元;1千伏及以上到户价格每千瓦时由0.47元调整为0.4783元。调整后的各类销售电价均为到户价格,即已包含应收取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另外,城镇居民合表用户及城镇高压自管户供居民生活用电,供电企业总表结算价为每千瓦时0.4513元(不满1KV)和0.4413元(1-10KV、35-110KV);对农村地区尚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农村居民用电,供电企业与乡(镇)供电所或村结算价为每千瓦时0.4213元(不满1KV)和0.4113元(1-10KV、35-110KV)。

  据悉,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RJ038又讯(记者孟为)记者最新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开始,本市东城、西城部分地区将试点居民分时电价。白天用电高峰时段将按照每千瓦时0.4883元收取,而夜间低谷时段每千瓦时0.30元。这是继工业、商业实行峰谷电价政策后,居民用电也以价格为杠杆进行调控。

  据了解,北京去年开始对工业用户实行峰谷分时新电价的政策,今年这一政策将扩大到商业和非工业用户。此次试点大约涉及2万户居民,包括西城区已使用单相电子式网络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东城区已使用单相电子式网络表的分散式居民电采暖用户。

  今年还将继续扩大尖峰电价执行范围,预计将可实现转移高峰负荷14万千瓦。

  为鼓励城市居民避开用电高峰,东、西城的试点地区采取峰谷时段不同的电费标准,鼓励居民低谷时段用电。峰时段定为每天6:00-22:00,电价标准为0.4883元/千瓦时;谷时段定为每天22:00-6:00,电价标准为0.30元/千瓦时。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此次试点将按照居民自愿原则,可在峰谷电价和单一电价方式中自行选择。而单一电价自6月30日起调整为0.4883元/千瓦时。从7月1日起上述地区居民可以开始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享受峰谷电价以签订协议日期为准。RJ038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