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委向政协委员表示 新路五年内不得开“拉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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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6:2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赵磊)“建设开工前,先查清施工区域地下管线情况,否则不允许开工;新建的道路5年内不得批准挖掘工程。” 市政管委有关负责人昨天在向市政协委员通报提案办理情况时表示,在消除地下管线隐患方面,今年将计划实施消除隐患工程28项,并继续完善地下管线综合地理信息系统。
昨天上午,由市政协副主席黄承祥带队,与30名市政协委员一起来到市政管理委员会,对被列入的重点提案进行现场督办。 市政管委有关负责人在介绍情况时说,北京市目前共排查出各类地下管线隐患90项,去年已经清除隐患44项,今年计划安排消除28项隐患。同时,北京市正在筹办建立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对地下管线等突发事故的处理。 “为什么新建的马路老被拉拉链?部门之间谁也不跟谁搭话?”在昨天的提案办理会上,有委员建议,本市应尝试建设大直径深层的‘公共沟’,以避免多个部门对马路进行拉拉链现象。同时提议市政府部门之间应该建立协调机制,把隐患解决在事故发生之前。 针对委员们的建议,市政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总量约3.8万公里,目前已建立了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协调信息系统。针对施工单位破坏地下管线情况,北京市恢复了开工前建设单位与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查清施工区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同时在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中,实行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新建的道路5年内不得批准挖掘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