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退休后记得确认医保待遇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9:53 海峡网-厦门日报

  ■未及时申报确认的,医保IC卡将被冻结使用 ■提醒:本月1日至9日暂停办理

  本报讯(记者 李晓平 通讯员 陈相秋)本月起,退休人员如不及时申报退休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将不能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和市地税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参保人员退休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维护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医
疗保险权益。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缴纳和待遇与在职人员有较大不同,主要是:不用缴纳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按照本人上年度

养老金或退休金总额的8%按年划拨入个人医疗账户;在社会统筹支付比例方面,退休人员负担的比例是在职者的一半。

  据悉,自2004年4月社保征收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移交至地税部门申办后,由于单位或个人的疏忽,或者不了解相关程序,不少单位和个人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并没有到市社保中心办理退休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确认,使得许多退休人员没有及时享受到退休医疗保险待遇。虽经过相关部门多方努力,采取应急措施,但仍有不少单位和个人未办理相关手续,为维护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相关部门此次进一步明确了办事程序,为办理退休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提个醒。

  《通知》规定,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个人向地税部门申办医疗保险人员变更手续,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厦门市参保人员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后,由原用人单位或参保个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确认退休医疗保险待遇资格。

  申报退休医疗保险待遇资格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参保人员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退休审批表(由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供退休待遇决定书)和填写好的《申报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的资格进行确认,应自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申请之日起,对符合退休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退休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的,应及时告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

  参保人员退休后,未及时申报确认退休医疗保险待遇资格,医保IC卡将被冻结使用,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能使用个人账户,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待其退休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申报确认后的次月1日起划拨到其个人医疗账户,并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由于7月1日到7日处于社保年度结转期间,退休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确认手续在7月10日后开始办理。《申报表》可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mldbzj.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来源:厦门日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