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6辆违法机动车昨起强行腰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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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0:04 云南日报 | |||||||||||
销毁发动机本报记者苏 颖 摄 昨日上午,随着一声令下,排列在昆明市交警二大队报废车辆接收处的非法拼装车和报废车,被切断横梁拆解销毁。这些非法拼装、报废车是在去年集中整治中收缴的,从昨
上午10时许,报废车辆接收处停车场内,20余辆非法拼装三轮摩托车、卡车和报废车排列在场地中央,一辆吊车先将要拆毁的车吊到操作现场,5名工人用焊枪将车架拦腰切断,并将发动机等重要部件彻底销毁,保证被拆毁车辆的所有部件无法回收利用。 昆明市交警支队法制处严文赋警官介绍:“这次销毁的主要是非法拼装车、超过使用年限强制报废的机动车,其中还包括交通违法后公告3个月内未接受处理,经检验已无利用价值的违法车辆。这是由公安部交管局同意组织,第一次各地统一对违法车辆的强制拆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的规定,驾驶拼装机动车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对机动车进行收缴,并强制报废。对其驾驶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执照。 本报记者 张 扬(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