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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履行合同就搬你家东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1:55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晚9点左右,南京市雨花西路一家铝合金门窗店的伙计匆匆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带着10来名工人到店里抢东西。

  记者赶到现场时,该男子正和店内的伙计吵得不可开交,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店伙计认为该男子的行为涉嫌抢劫和偷盗,是违法行为;而该男子则称自己是受了店老板的骗,现在到店里来搬东西也是不得以而为之,跟偷盗扯不上边。这里面究竟发生了怎样的故事
?据该男子称,一个多月前,他跟这家店的店老板签下了合同,对方答应他以每年88800元的价格将店面转让,合同从6月12日生效,为此,他已经付给店老板44400元钱作为半年的房租。可到了12日这天,当他向店老板提出接收店面时,店老板却百般推脱,后来则干脆玩起了“人间蒸发”,怎么也联系不上了。这下该男子紧张起来。昨天,该男子又在报纸上看到了这家店面仍在招租的广告,更加肯定了店老板是个骗子,想多方骗钱。担心自己的4万多元钱打了水漂,该男子情急之下才想出了搬走店内设施,强行入住这招。几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对该男子提出批评,指出这种强行搬运店内设施的行为涉嫌盗窃。民警表示,该男子和店老板存在合同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正当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这种搬人东西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周茂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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