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村民拿60万存进许成呆的腰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3:3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法院认定被告人触犯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

  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唐红宁)吞吃了翔安东界村民60万元的“血汗钱”,昔日的信用站代办员许成呆最终受到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的两罪并罚。

  这起案件在东界村、新店、乃至翔安引起了较大关注。

  许成呆,今年57岁,一个仅有小学文化的农民,被聘为翔安区新店信用社东界村信用站业务代办员,长达25年之久。新店信用社给他配了办公桌和一些业务凭证等,许成呆就在自己家里“顺便”办办公。

  2001年,许成呆搞海产养殖亏了七八万元。为弥补亏空,许成呆收了村民存款后,填写信用社的储蓄存款凭条甚至现金收方传票,凭证上只盖他个人业务私章,而没有加盖信用社公章,然后作为存款单交给村民。

  据法院查明,从2001年1月至2004年12月10日,许成呆将16名村民的存款收入个人腰包,至2005年7月28日案发前尚有13.57万元未归还。

  2004年12月11日,新店信用社取消农村信用站业务代办员职务,许成呆转任新店信用社的信息员,他可以帮助或者介绍村民去存款,但不能再吸纳存款。被解聘后的许成呆未将实情告知村民,继续拿着内部使用的信用社现金收方传票,向上门存款的村民“吸纳”存款。

  许成呆被解聘后又骗了35名村民,总共收了40.63万元钱款。2004年5月11日,许成呆甚至还拿建设银行的存款单来蒙骗村民。

  村民们与许成呆非常熟,从来没有产生过疑问。另外,许成呆对上门“取款”的村民一一兑现,以致他的骗局一直未被识破。

  据许成呆交代,这近60万元被他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应付家庭开支、购买彩票及支付村民存款,全花光了。案发后,许的家属代他退还赃款19万余元。

  市中级法院以诈骗罪,处许成呆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职务侵占罪,处许5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据悉,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焦 点

  

  被告人该当何罪?

  许成呆的辩护人认为,在2005年4月20日许被取消信息员资格之前,他从事的是职务行为,这期间触犯的是挪用资金罪,而2005年4月20日之后的行为则应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受害村民也强烈要求认定许成呆是职务犯罪。因为如此,村民就可以向信用社要求赔偿。

  法院认为,许成呆在担任信用社代办员期间,是信用社工作人员,出具假存单,非法吸纳村民钱款,是一种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非法侵占营收款的行为,应认定为职务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他冒用建行名义和隐瞒被信用社解聘的事实,继续非法占有村民的存款,则是一种诈骗行为。(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