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设性户外广告无需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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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5: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今起正式实施 本报今天消息 今天起,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实行,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广泛影响。 “网”他人作品应付酬
国务院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人体器官不得买卖 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起实行。规定明确提出,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医疗机构临床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捐赠者有权在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 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登记 按照工商总局发布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申请户外广告登记。规定明确,除地方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自设性户外广告监管方式转变为发布后监管。(新华)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