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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拥有离奇婚姻 140万补偿未婚前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5:5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记者 袁勇

  一个身价千万的男人,却同时拥有两个“妻子”,而这两个“妻子”又均未与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难以忍受这样的生活,已分居的“前妻”状告他犯有重婚罪,法院还查封了他近千万元的房产。记者昨日获悉,为了彻底解决这场离奇的家庭“大战”,在法院调解下,千万富翁前日支付了140万元,解决了与“前妻”15年的夫妻感情。

  房产被查封 引出离奇婚姻

  去年7月26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查封了广安市民王建(化名)和刘蓉(化名)在成都、广安的多处房产,估价近千万元。奇怪的是,裁定书上称二人是夫妻关系,但实际上,他们从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据了解,1988年,王建和刘蓉确立了恋爱关系。1991年初,二人召集亲朋好友摆了宴席,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这以后,刘蓉为王建生了一女一子。经过不懈努力,王建的事业蒸蒸日上,个人资产已逾千万元。但苦恼的是他“夫妻”关系出了问题,二人经常因一些琐事争吵。2002年11月,双方达成口头解除“婚姻”关系的协议:王建为刘蓉在老家购买一套房屋,并且一次性补偿刘蓉30万元。

  在闹“

离婚”期间,刘蓉也听到风声,王建在成都已与一个叫周梅(化名)的女子
同居
。刘蓉在调查中发现,王建在外以周梅的丈夫身份自居。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去年12月23日,刘蓉向成都市青羊区法院起诉,她认为王建涉嫌重婚罪。

  接到法院通知后,王建及朋友曾经专程返回老家,找到刘蓉及家人进行协商。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非法同居关系?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刘蓉及家人认为,王建和刘蓉相处15年,怎么能说不是夫妻关系呢?王建在外有了“第三者”,其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最后不欢而散。

  两小时协商 15年“婚姻问题”了结

  今年5月,在法院调解下,王建及代理人、刘蓉及家人和代理人进行协商。在经过两个小时的单独商量后,王建、刘蓉达成了谅解。5月17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王建再补偿刘蓉110万元;两个子女由王建抚养,刘蓉不支付抚养费。

  紧接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于6月5日作出《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认为,此案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因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与王建达成离婚协议而申请撤回自诉。据此,法院认为,刘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准许刘蓉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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