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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带孩子不料孩子坠楼亡 好心人监护不力赔1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6:0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卿、通讯员、柴敏、报道:去年12月的一天,学校通知家长提前放学,家住汉阳的胡莉去接读小学二年级的儿子放学回家。儿子和同学晓军玩得较好,硬要拉着晓军一起回家玩赛车,胡莉便答应了。

  回到家后,儿子和晓军一起玩赛车,胡莉便到厨房去做饭。

  过了一段时间后,儿子突然跑到厨房对胡莉说:“晓军不知到哪里去了。”

  “你们不是在一起玩得好好的吗?”胡莉并没有在意。但儿子不依,非要拉着胡莉去找晓军。

  此时,楼下传来一阵嘈杂声,胡莉过去一看,晓军已经坠楼身亡了。

  晓军的父母得知后,悲痛不已。他们认为,胡莉将晓军带回家中玩耍,却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晓军坠楼身亡,应与其丈夫张兵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今年初,晓军父母将胡莉和张兵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3万元。

  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张兵和胡莉辩称,目前尚不能确定晓军是从他家坠楼身亡的,且他们并非晓军的监护人,无监护责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法院驳回晓军父母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胡莉将未成年人晓军接到自己家中,依法已具有了对晓军的监管义务,晓军在其监护期间坠楼身亡,胡莉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胡莉丈夫张兵对胡莉接晓军回家玩一事并不知情,事故发生时也不在家中,其对晓军并无监管的义务,因此张兵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晓军父母接到提前放学通知后,未提前去接晓军,也未委托其他人代行接送,未尽到监护职责,亦有一定过错,依法应减轻胡莉的赔偿责任。

  因法院认定晓军父母的经济损失为14万多元,前日,法院一审判决,胡莉赔偿晓军父母经济损失13万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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