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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瓶啤酒下肚司机猝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9:0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7月1日讯(记者张延平)昨晚9时,哈尔滨一名长途车驾驶员送货到青岛,在市区一饭店喝了两瓶啤酒后突然倒地,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医生分析致死原因可能是疲劳和喝酒过快引起心脏病突然发作。

  司机猛喝酒倒地

  今天上午,记者在海慈医院见到了正在处理死者后事的成先生。家住市区的成先生告诉记者,公司从哈尔滨采购了一批货,卖方派人将货运过来。货物拉到青岛卸下后已是昨天晚上8时。成先生觉得运输路途遥远,驾驶员等人比较辛苦,就请他们一起到市区一饭店吃晚饭。

  当时一行6人坐下来,驾驶员拿起啤酒猛喝起来,喝了两瓶后,又拿起酒杯让服务员倒酒,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刚举起酒杯就晕了过去。成先生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车赶到后立即将司机送往就近的海慈医院,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身亡可能与喝酒有关

  驾驶员的同事张先生不解地说,驾驶员原本就会喝酒,平时喝啤酒就像喝开水,啤酒的酒精度又不高,为什么这次喝了两瓶啤酒就致死呢?海慈医院心外科副主任医师柏本健分析认为有两种可能:一是驾驶员本身患有心脏病,此次长途运输没休息好,人比较疲劳,再加上酒精刺激,引起心脏病突然发作而死亡;另外一种可能是由于喝酒过快,胃过度扩张,造成心脏供血量减少,引起心肌梗塞而死亡。

  酒友应否担责惹争议

  对于这个特殊的喝酒“喝”出人命的意外事故,酒友应担责吗?成先生认为,吃饭时请大家喝酒的做法很正常,而且当时他并没有强行劝酒,对方喝的酒是少量的,由于身体可能有心脏病史诱发疾病,应无需承担责任。但张先生认为,死者连续驾驶,身体疲惫不堪,“怎么能这个时候请他喝啤酒?”

  柏瑞律师事务所的李燕华律师认为,因喝酒引发对方心脏病等疾病的发作,导致死亡等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酒友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如果酒友不知道,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对方诱发疾病,此时酒友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如果法院判决酒友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的话,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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