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摔成脑损伤 “300路”被索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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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12:04 法制晚报 | |||||||||
乘客摔成脑损伤 “300路”被索6万 被告方所属公司人员称 尚未接到法院传票 不了解此事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王悦)54岁的刘先生在乘坐300路公交车时,先是被车门夹住,后被甩下了车,因此身受重伤。
为此刘先生将北京公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起诉,索赔6万余元。近日,丰台法院受理此案。 刘先生起诉称,2006年1月13日晚,他在草桥站乘坐300路公交车时,因司机提前关门导致他被车门夹住。他以及车下的其他人高声喊叫要求停车,但是司机反而加速继续行驶,致使他从车上被甩下,当场昏迷。 刘先生说,后经多次强烈要求,被告方才向医院交纳了后期医疗费,而且企图将责任推到他身上。 刘先生认为,虽然他已经伤愈出院,但颅脑损伤的后遗症还存在。而公交公司在事故的处理上,不认真反省自身的过错和责任,反而想方设法逃避和推卸责任。 因此,他起诉要求被告方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万余元。 今天上午,300路内环公交车队所属公交集团第二分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还没有接到法院的传票,不了解此事。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