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吐痰将受罚,安徽省制定条例约束公民不良卫生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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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17:05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合肥7月2日电(记者周立民、熊润频)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的,处5元以上25元以下罚款;乱扔废旧电池、塑料包装物,抛撒冥纸,焚烧垃圾和冥纸,随地便溺的,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对公民不良卫生行为进行了法律规范。 这个条例明确了公民在公共场所的禁止性规定,主要包括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
条例规定禁止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携带犬、猫外出,未能及时清除宠物粪便,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据悉,这个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安徽省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