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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手机逃跑被追上持刀捅伤人 嫌犯被判三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1:14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 不仅抢夺对方手机,被追上后还将对方捅伤,姚某因使用了暴力,被市南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昨天,法院判决生效。今年3月一天晚上,姚某经过敦化路时,看到程某正在路边接听电话,趁程某不备将其手机夺下。姚某窜进西吴家村一胡同内被程某追上后,掏出刀子朝程某腰部捅了一刀。姚某到案后,被以抢劫罪提起公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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