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球庄家发网络通缉令追寻欠其赌债女大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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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3:25 东南快报 | |||||||||
德国世界杯期间,“赌球之风”盛行,并向校园这片净土侵袭。7月1日凌晨,德国与阿根廷比赛后,广西艺术学院的一女大学生欠下巨额“地下黑庄”赌债,为了躲避庄家的“悬赏通缉”,只好玩起了“人间蒸发”。 7月1日,记者联系到了庄家罗先生,他“气愤”地告诉记者,欠他钱的人是一位女大学生,今年20岁,名字叫陈诗甜(化名),就读于广西艺术学院05级音乐系。
“谁知道这名女大学生的下落,将得到2000元人民币。”7月1日上午,罗先生在南宁时空网上发出“全城悬赏通缉令”,呼吁网民提供线索。在该“通缉令”中,女大学生的电话号码、QQ号码、学校住址、家庭住址、照片以及她男朋友的照片全部在网上曝光。 罗先生告诉记者,虽然赌债难缠,但是在足球界的赌局中,信任度是最重要的,参与当中的人一定要有“赌德”,否则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罗先生还自作聪明地告诉记者,已经有警察联系到他,要求他把网上的帖删去,这样已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但他自己却对记者说;“我已经留有她写给我借现金的欠条,去到哪里我都不怕,如果有必要,我还要报案呢。” 南宁市一律师事务所的龚律师认为,“庄家”未经同意擅自在互联网公布他人隐私,已构成了侵权行为,而网站未经审核允许发布此类内容,应负连带责任。至于赌博输钱立下的借据,不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