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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法院开庭审理“4•20”涉黑大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6:47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段云行 通讯员 李郁林严文郁)6月27日,涟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黄卫华、刘新景、刘鹰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该案被指控涉案人员46人,涉及罪名14项,被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达193起,案卷材料180余册,预计庭审时间16天。

  以黄卫华、刘新景、刘鹰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代号“4·20”案),是
涟源警方侦破的一起涉黑大案,由湖南省打黑除恶办公室挂牌督办。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有关部门对该案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高度重视,派出督查组专门督查。同时,社会各界对此案的关注度非常高。此案由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于3月21日提起公诉,经涟源法院专案审理组3个多月的详细阅卷审查和庭审准备,正式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因该案被告人多、涉案罪名多、犯罪事实多,组织庭审时间长、难度大。为确保此案的公开审理能够顺利进行,涟源市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对庭审中的重大事务、庭审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处置等制定了详细周到的预案,做到有章可循,有备无患。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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