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法院开庭审理“4•20”涉黑大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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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6:47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段云行 通讯员 李郁林严文郁)6月27日,涟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黄卫华、刘新景、刘鹰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该案被指控涉案人员46人,涉及罪名14项,被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达193起,案卷材料180余册,预计庭审时间16天。 以黄卫华、刘新景、刘鹰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代号“4·20”案),是
因该案被告人多、涉案罪名多、犯罪事实多,组织庭审时间长、难度大。为确保此案的公开审理能够顺利进行,涟源市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对庭审中的重大事务、庭审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处置等制定了详细周到的预案,做到有章可循,有备无患。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