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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打丑恶现象,栖霞警方用摄像机密拍取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6:5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栖文轩记者李子俊)为净化辖区治安环境,上月起,栖霞警方开展夏季治安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站街招嫖现象。目前已拘留站街女20多名。

  民警密拍取证抓获20多名站街女

  6月上旬,迈皋桥派出所多次接到群众反映,称迈皋桥北银桥市场、万寿村附近卖淫女站街招嫖现象严重。这些人穿着暴露,三五成群沿街拉客,周围群众十分反感。

  为打击这种丑恶现象,迈皋桥派出所专门成立侦查小组,由便衣民警在夜晚时分,开车到“站街女”云集处,用摄像机密拍下这些人拉客的一举一动。同时走访周围群众,获取了卖淫女站街拉客的证据。

  掌握了充分证据后,6月16日晚,迈皋桥派出所组织40余警力,在北银桥市场和万寿村一带,一举抓获20多名站街女。

  随后几天内,燕子矶派出所也以此手段,抓获几名站街女。由于警方事先做了大量密拍取证工作,站街女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均供认不讳,有的甚至相互指证。目前,这20多名站街女均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站街女丈夫纵容妻子拉客

  据警方介绍,这20多名站街女,绝大多数来自湖北、安徽等地农村,且一半以上有家有口。丈夫在南京打工,妻子在外“站街”,有的丈夫甚至纵容和支持妻子的这种行为,认为“来钱快”,妻子“拉生意”回家后,丈夫会很自觉地“回避”。在当天的清查行动中,当民警对一名叫小红(化名)的站街女进行查处时,突然冲过来一男子,拿起板凳就砸向民警,致其胳臂流血。后经查,该男子竟然是小红的丈夫,平时妻子在外“站街”,他就在一旁“放风”兼做“打手”,防止有嫖客“耍赖”。最终,该男子因“妨害执行公务”,被民警带走。当警方准备依法对其拘留时,却获知其3岁的孩子在家无人看管。无奈之下,警方只能先让其回家带孩子,待其妻子拘留期满后,再对该男子进行处罚。

  新法有力打击站街招嫖顽疾

  栖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腾建青介绍说,站街招嫖处于卖淫的前期阶段,没有具体的卖淫行为,只有当站街女搭上嫖客,开始谈价,或发生性行为后,才能以卖淫嫖娼未遂或即遂对其处罚。对那些在街上搔首弄姿,但没有拉到客的站街女,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前,警方很难处理,往往只能以败坏社会风气为由对她们进行训诫。

  而今年3月1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则解决了这一难题。栖霞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周华明说,新法对于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依据其情节轻微或严重,规定了不同的惩罚力度。比如站街招嫖的行为,就可以依据新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理,这有利于从根本上打击卖淫嫖娼行为。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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