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药物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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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9:3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顾建国 金燕)张老太住院治病,却发生药物中毒。近日,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张老太1.5万元。 2003年6月25日上午,张老太因身体不适到某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张老太按医嘱服用苯妥英钠等药物,十多天后出现头晕、恶心、视物模糊、两手抖动等症状。家属将张老太转院治疗,发现竟是“药物中毒”,而引起中毒的正是苯妥英钠。
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张老太的药物中毒不属于医疗事故,其产生的中毒症状虽可能与苯妥英钠过量有关,但系张老太长期服用所致,医院的欠缺之处是没有测定血浓度。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