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充值卡密码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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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1:59 新京报 | |||||||||
一工程师获利300余万一审被轻判,法院认定其未造成实际损失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全国最大网上盗窃通讯资费案”近日在北京市二中院宣判。软件研发工程师程稚瀚因侵入北京移动公司充值中心数据库,盗窃价值百万元充值卡密码而被起诉。法院审理查明认定其犯盗窃罪成立,但因未给移动造成实际损失等原因,法院一审轻判其入狱12年。
法院审理查明,UT斯达康(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原软件研发工程师程稚瀚在去年3月至8月间多次通过互联网,经由西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系统,非法侵入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充值中心,采取将已充值卡密码重新激活,改为未充值状态后予以销售,非法获利377.5万元。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程稚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侵入北京移动公司充值中心获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公诉机关在提交的起诉意见中认为,程稚瀚盗窃行为给北京移动公司造成了370余万元的实际损失。但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却认为虽然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但未给北京移动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加上其认罪态度较好,非法所得已全部被追缴,故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除了12年有期徒刑外,法院还对其做出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罚金5万元的处罚决定。 一审宣判后,程稚瀚表示不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