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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8月8日起可领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2:00 石狮日报

  本报讯按省招委会有关规定,从8月8日开始,我市被高校录取的高考考生可到高中毕业校领取自己的纸质档案。

  根据规定,我市今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高中毕业校核对由省高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名单后,签名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报考材料,按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时及时将本人报考
材料交给学校有关部门。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报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如因各种原因未到校报到的,应于今年12月底前将报考材料原封不动交回给原校。考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和在职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按原单位的规定办理接转手续。(记者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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