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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价格成本实行监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2:27 东方早报

  从本月起,《江苏省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正式实施,凡在价格听证目录中出现的商品和服务,在调价之前必须接受物价部门的成本监审。据悉,这是自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后,全国首部与之相适应的地方性行政规章。

  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据江苏省成本调查队队长刘璐介绍,新的成本监审实行目录管理,如水、电、气
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教育收费、医疗收费、公路客运票价等被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其他有必要进行成本监审的都将列入成本监审目录。

早报记者 林佳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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