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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扣服装费是否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3:42 重庆晚报

  大渡口区双山六社的陈贤龙问:两个月前,我应聘到高新区一家房地产公司做保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公司安排的工作时间每天超过了12个小时,所以我在前两天辞职。可是,公司不接受我退回的工作服装,还从我的工资里扣除了1200元服装费。请问:这笔服装费该不该扣?

  主持律师沈仁刚: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服装费等应列入公司正常的运营成本,工
作服装等可要求职工离职后归还,造成损失的也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扣职工工资。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扣除工资的,应当无条件退还劳动者本人,由此引发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机关举报,或者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沈仁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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