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假冒“派克笔” 三超市赔1.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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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4:0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销售假冒“派克笔”,北京世纪联华双井超市有限公司、华普超市有限公司、统杰法宝(北京)超市有限公司被判侵权。记者昨天从朝阳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这三家超市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 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诉称,其是派克商标的合法使用人。2005年初,发现世纪联华双井超市、华普超市、统杰法宝(北京)超市销售了假冒的“PARKER”文字商标
法院认为,三家超市销售的涉案派克笔经派克公司鉴定均为假冒商品,但三家超市均无法证明该商品的合法来源,也未能证明其在进货时曾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因此,法院认定三超市销售假冒派克笔的行为构成侵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