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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缨小区物业办竟用限电逼住户交供暖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6:0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赵福生)眼下正是用电高峰期,可小区物业办每月只卖给你60度电,并且还得分3次购买,这就很奇怪了。昨日,家住西安市长缨小区的焦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这件奇怪事。

  据焦先生反映,他本是西铁工程公司的职工。2004年,他们单位在长缨小区“团购”了两栋单元楼。而且每户都与长缨小区分别签了购房合同。2005年7月,交接房时,长缨小
区物业办通知每户多交1平方米的购房款,说是要集中供暖,建设“热力交换站”,大家也都交了。可是,当年冬天小区并没有供上暖气。今年2月,长缨小区物业办又通知每户按每平方米30元交纳“集中供暖设施费”。大家认为,这个费用没有收费依据,并且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没有这一条,于是拒绝交纳。因此,该小区开始对他们实行“限电”。

  焦先生说,起初每次他可从小区物业办买来50度电,而进入酷暑后,小区物业办每次只允许他买20度电,每月限买3次。这个小区有60多户被这样“限电”,大家苦不堪言。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长缨小区采访。物业办工作人员柏立安对记者讲,他们限制“欠费户”买电,主要是为了让他们赶快把“集中供暖设施费”交齐了。每次只允许他们买几十度电,是为了让他们多跑几趟,便于督促。另据柏立安讲,他们收取这个费用的依据是西铁工程公司与小区签有《补充协议》,每平方米收30元。并且,已有部分人交了这笔费用,对于答应要交这笔费用的住户,他们不限电。

  就此说法,长缨小区焦先生等多位住户说,他们买房时,单位并没有说有过这个协议。为此,他们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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