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要钱害两命 凶手昨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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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6:3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卿、实习生、曾晨、通讯员、涂莉、邢怡、李文斌、报道:现年33岁,1994年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2年3月刑满释放后,一直在社会上游荡。 去年4月14日晚8时许,李文斌受王某(已劳教)邀约,一起来到洪山一歌厅找赵某要钱花。歌厅老板冯某得知后,和打工仔程某等追赶王某和李文斌,欲问个究竟。
不料,当冯、程二人追至井岗村一铁路涵洞下时,李文斌凶相毕露,持随身携带的单刃刀,分别刺中冯某、程某。冯某因被刺伤肺脏当场休克,随后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程某也因被刺伤腹部引起失血性休克,后因异物堵塞呼吸道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日前,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还查明,2004年1月24日、25日凌晨2时许,李文斌伙同他人(均已判刑)两次来到黄陂区某机关,偷走联想、方正等品牌电脑主机34台、显示器10台、打印机6台、电脑交换机l台。 昨日,武汉市中院对李文斌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并处罚金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