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患者偷车 一样遭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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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7:2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邛法研 记者 赵倩) 深夜盗走一辆翻斗车的代某某事后被鉴定患有精神障碍,但鉴定机关认为,他在作案时依然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昨日,记者获悉,邛崃市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了代某某。
今年3月7日晚10时许,代某某溜到邛崃市羊安镇一沙场,将一辆东风牌翻斗车盗走,并经人介绍以2.1万元的价格将车销赃,自己分了1.3万余元。4月6日,代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发现,代某某20年前曾被气枪击中额部。他伤愈出院后,曾发生过癫痫症状。医生诊断发现,代某某颅内残留有金属异物,部分脑软化。之后,代某某被鉴定为四级智力残疾。 公安机关认为代某某可能因为头部受伤有精神方面的障碍,申请了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鉴定表明,代某某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作案时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检察院认为,代某某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