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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评估结果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8:0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文昌李女士是一私营业主,因欠债被起诉。法院查封了我的房屋,在执行中评估机构作出了低于市场价很多的评估价,问对评估结果不服可重新评估吗?

  答:根据规定,对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法院应准许。因此,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
具备评估资格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可申请重新评估。 (朱圣涛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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