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有欺诈嫌疑 中介所收取“看房费”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8:0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租赁到一套合适的住房,外来务工者郑先生奔波了近十天时间,但是依然一无所获。最终,郑先生将全部希望寄托在了中介公司,但是给他带来的却是一次次的失望,尽管如此,郑先生还是不得不每次都向中介公司支付“看房费”。郑先生认为,中介公司不但没有为自己提供合自己心意的住房,反而要屡屡收取“看房费”,这是一种霸王条款。

  消费者:“看房费”是笔冤枉钱

  郑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下旬的一天,他到位于西宁市长江路附近的一家中介公司,委托帮忙找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并详细说明了相关要求,该公司当时称西宁市城西区有一套房子符合标准,随时都可以看房子。这让奔波了几天却一无所获的郑先生很高兴,表示立即与中介公司去看房子,但是这时中介公司表示看房前需交50元的“看房费”,等到双方成交后,再交纳剩余部分的手续费。郑先生当即支付了这笔“看房费”,但是由于这套房子无暖气,没有达到郑先生的要求,中介公司随后又给郑先生推荐了另外一套房子,但是依然不符合郑先生的要求。郑先生告诉记者,中介公司最后表示,目前该公司并没有合适的房源,根据公司规定,可以给他退一半“看房费”,即25元。郑先生认为,自己支付这笔“看房费”实在太冤枉。

  郑先生随后在西宁市商业巷市场看到一则房屋出租信息。当与对方取得联系后才明白这不是房主留下的信息,而是中介公司以其名义发出的信息。郑先生在交纳了50元的“看房费”后发现这家中介公司同样也不能为自己找到合适的住房,让他意外的是这家中介公司却表示“看房费”不能退,但他们会继续帮郑先生找房子,至于何时能找到,他们表示“我们也不能保证”,为了不让自己的这50元钱打水漂,郑先生只好降低自己的求租标准,最终通过这家中介公司,在位于西宁市城中区找到一套老式结构的房子。

  中介公司:收取“看房费”有原因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西宁市的中介公司给消费者找一套房子的收费标准为100元,绝大多数中介公司在看房前都要收50元钱的“看房费”,有的甚至一次性将100元钱全部收取。记者从省城部分中介机构了解到,不论最终对方是否找到理想的房子,先期交纳的“看房费”都不予退还。采访时,一些市民认为,中介公司提供信息源,收取一定的费用无可厚非,但是中介公司收取“看房费”的制度却明显不合理。因为一旦交纳了“看房费”,就意味着不论结果如何,只能委托给这家中介公司,除非人们情愿让这笔“看房费”打掉水漂。而郑先生认为,中介机构的做法带有欺诈之嫌,如中介公司刚开始都承诺有合适的住房,但是当交纳了“看房费”后,现实情况往往不是那么回事。

  对此,省城不少中介公司都表示,收“看房费”是不得已的做法。位于西宁市纸坊街的一家中介公司的负责人说,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带顾客实地去看房,得支出劳动付出、交通费用等,因此收“看房费”在情理之中。更加重要的是,现在有许多人借着看房的机会与房主私下进行交易,致使房屋中介经济收入蒙受损失。为了制约这种不道德行为,房屋中介在规范合同租赁房屋管理的同时,才采取了适当收取一定数额作为“看房费”的制约措施。此外,收取“看房费”已逐渐形成一种行业规定,如不这样做,便有故意扰乱市场之嫌疑。

  相关部门:收取“看房费”不合理

  就此,记者专门咨询了西宁市消费者协会,据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中介公司接受了对方的委托找房子,双方就达成了一种协议,在“找到房子”的结果没有实现时,中介公司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而青海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条例,中介公司收费标准应该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因此中介公司收费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应该由双方经过协商后而产生。根据记者反映的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中介公司实行的“看房费”的确有不合理的地方,并且还带有一定的欺诈嫌疑。 (作者:王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