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霸”霸市杀人昨天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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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8:33 东方网-劳动报 | |||||||||
为垄断美芹生意对不服气者大打出手 本报讯(记者徐进)为了垄断菜场里的美芹生意,王剑等人竟用自来水管教训那些不听话的菜贩,最后闹出了人命。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由“菜霸”霸市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菜霸”之一的王剑是江苏人,今年才22岁,据他昨天在法庭上称,来上海后,他落脚浦东新区的杨南农贸市场,跟着市场里一个叫传祥(音,另案处理)的中年男子混。王剑说,传祥在菜场里是一个有地位的人,很多人都怕他,并主动交给他保护费。2005年7、8月间,王剑和传祥等人商议要垄断杨南农贸市场的美芹销售渠道,通过筛选,他们挑了4家美芹批发商作为自己的“保护对象”,通过这4家批发商得以把美芹市场牢牢控制在了手里。根据口头协议,“保护对象”们每批发1斤美芹就要交给王剑、传祥等1角钱(后来价格提高到1角5分)。由于批发量大,在两个月内,王剑们竟赚取了7、8千元的“保护费”。 对于不在“保护”之列的商贩,王剑等动拳动棍,又吓又骗,菜场里原来卖美芹的那些摊贩人人自危,纷纷转行。不过,也有不怕的,来自安徽的菜贩孙某对王剑等人的行径很不买账。王剑和传祥等人商议后,决定去教训一下孙某。2005年8月27日中午12时许,王剑、传祥等带着10个人,持自来水管,气势汹汹地围住了孙某的摊位,不由分说,对着孙某一顿痛打,造成孙某肝脏及右侧肾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而死。 昨天的庭审中,被害人孙某的家属提出了30万余元的经济赔偿。孙某弟弟告诉记者,孙某的妻子早亡,目前家里只剩下一个还没有成年的孩子,经济赔偿里相当一部分是为了孩子将来作打算的。 法院将择日对本案作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