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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钱财十余万 领到刑期十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4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升运 通讯员 莫水钦) 6月25日,陆川县良田镇农民丘彬犯诈骗罪,被玉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05年9月2日,丘彬伙同一女子把陈女士骗到苗园中学对面的民宅前去见一个中年男子。女子称,该中年男子是所谓医术极高的“李医生”的孙子,“李医生”的孙子则以陈女士家三日内有人身亡,要为陈做法事解难为由,叫陈将家里的现金及存折的钱全部领出拿
来做法事,做完法事后将钱如数退回。陈信以为真,马上回家将存折的125000元取出交给中年男子,中年男子接钱后,以做法事还需两个苹果为由,将陈支开,当陈走到苗园中学附近买苹果时,丘彬与同伙趁机逃跑。2005年9月24日,丘彬又伙同他人将柯某某骗到玉林市体育馆周边要实施诈骗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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