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施暴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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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0:03 云南日报 | |||||||||
与相邻的生意竞争对手发生争吵,不是积极协调化解矛盾,而是采取报复的方式用汽油将对方残忍地烧死。昨日,纵火致人死亡的湖南籍男子唐某,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去年10月2日凌晨,勐腊县大农贸市场早起的人们正准备摆摊做生意,一声巨响后,加工猪脚的摊位旁边燃起了熊熊大火,正在加工猪脚的龙某夫妇俩变成了“火人”。龙某经
经查,浇汽油焚烧龙某夫妇的犯罪嫌疑人唐某与受害者是湖南老乡。但两家人关系不好,案发前一天,唐某还邀约两名男子去殴打过龙某。龙某报案后,唐某怀恨在心,跑回住处拿出一桶汽油,往正工作中龙某夫妇浇了上去后点着了火。10月4日,唐某在逃跑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西双版纳中院一审后,以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本报记者戴振华 通讯员丁承中(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