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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车祸身亡八名“劝酒人”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0:31 江南晚报

  本报讯昨从宜兴市人民法院获悉,因同事升迁参加酒宴庆贺,回家途中不幸坠河身亡。死者父母将与儿子同席的8人一起告上法庭。该院近日审判了这起罕见的官司。

  徐东波是无锡市新力啤酒公司职工。去年2月19日晚,他与7名同事一起到刚升职的同事马某家晚饭。当晚20时,他独自驾驶摩托车离开,行至新街镇新合村地段时,车辆失控冲入一条河内。徐东波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宜兴市交巡警大队提取血样送检,结论为
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46mg/ml,认定徐东波酒后无证驾驶违法,应承担事故全责。徐东波父母认为与儿子同席饮酒的8名同事对徐东波的死负有一定责任,故将8人一并诉至宜兴法院,要求8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中,徐东波父母认为,儿子平时从不饮酒。他们推测当晚同事的劝酒,导致他饮酒过量。而8被告明知徐东波驾驶摩托车,仍对其劝酒,饭后也未劝他不要开摩托或通知家人,反而只顾自己打牌,故应承担相应责任。马某和另一同事到庭参加了诉讼。他们辩称,当天晚饭除两名女性,其余7人共喝了1公斤白酒,其中徐东波约喝了2两酒。饭后,徐东波和他们一起打牌约1小时许。

  后未打招呼中途离开,摩托车头盔仍放在马家,大家对他的离去并不知情,故对他的死亡不应承担责任。合议庭认为,徐东波的血液检验表明事故发生时他并未达到醉酒状态,只是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有一定减弱,且无证据证明8被告对其离去知情。因此,原告的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汪自力吴杏萍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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