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非法收养的女儿治病成难题 夫妇想把养女送出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0:33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卢盈

  3年前,黄先生在横县某村遇到了被父母遗弃的孩子露露(化名),善良的他将孩子带回了家,在没有办理任何收养手续的情况下,将露露收养为女儿。谁料却引来了一系列的“麻烦”,现在,露露还被查出患有乙肝大三阳。在给孩子多次治疗无效的情况下,黄先生动了送走露露的念头。

  南宁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崔科长表示,根据我国现行的《收养法》,黄先生的收养行为属于事实收养,但却是非法收养,这种非法收养存在很多隐患,对孩子和家长都不利。

  想要一女儿 露露遂了愿

  日前,记者随同黄先生的姐姐黄女士辗转来到黄先生位于大沙田白沙桥边的家中。黄先生是靠挖沙来维持生计的,他的家就在一条不算宽敞的船坞上。狭小的船舱里住着黄先生一家四口人:黄先生夫妇和他们的亲生儿子还有养女露露。

  据黄先生介绍,3年前,他在横县一个小村子的山坡上捡到了被遗弃的露露,他们夫妇俩一直都想要一个女儿,于是在没有办理任何收养手续的情况下收养了露露。

  孩子患肝病 治疗成问题

  “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我感到非常的欣慰。”黄先生说,“今年露露5岁了,由于孩子没有户口,我们送她到一所民办学校读书。刚上了3个月的学,孩子就被检查出患有乙肝大三阳,学校就让我把孩子领了回来。”

  得知孩子患病了,黄先生夫妇俩非常着急,他们拿出家中为数不多的存款带着孩子四处求医。“南宁玉洞医院、邕宁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一附院我们都去了。”黄善有拿着厚厚一叠病历和化验单说,“可是治疗的结果却不理想,医生说,露露的病是她的亲生母亲遗传给她的,想治好很不容易。”

  “我们现在挖沙的船和设备都是贷款置办的,每个月的收入也很有限。”黄先生的姐姐说,“我弟弟和弟妹都已经把孩子当成自己的了,也愿意花钱给她治疗。可是生活的担子很重,能力有限,实在没有办法了,才想把孩子送走的……”

  收养不依法 问题一串串

  昨日,记者来到南宁市民政局,就黄先生收养孩子一事采访了该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崔科长。崔科长说:“这种非法收养的孩子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困难,由于在收养的过程中没有办理过合法手续,孩子办不了户口,入学就成了大问题,如果要入学就得交借读费,这不是一笔小数目。孩子长大成人以后由于没有户口,办理不了身份证,这将会影响他(她)以后找工作。总之,这种非法收养的隐患很多。”

  崔科长还表示,现行的《收养法》较之以前的《收养法》放宽了条件,以前像黄先生夫妇这样有了一个孩子的家长,是不能再收养孩子了的。但是现在,只要有一定的经济条件,符合收养要求,就算自己已经有了孩子,还是可以收养的。而且在收养以前,有关部门会根据收养人的意见为孩子做全面的身体检查。“如果黄先生当初是通过合法途径收养的孩子,那么今天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黄先生在3年前应该及时地将露露送到有关部门,而不应该自行将孩子留下。”

  针对黄先生的遭遇,崔科长特别强调合法收养孩子的做法,他说:“首先,家长在遇到被遗弃的孩子,应该及时拨打‘110’报警,将孩子送到公安部门,再由公安部门将孩子送到当地的福利院。如果家长想收养这个孩子就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这样孩子就可以上户口,办理一系列的手续以后孩子就真正成为一个家的正式成员了。”编辑:王香菊作者:卢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