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41刀残杀摩的司机还驾摩托车碾压其身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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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0:38 贵州都市报 | |||||||||
41刀残杀“摩的”司机后,又驾驶摩托车碾压其身体案发32小时凶残疑犯落网 本报讯 7月3日,遵义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发生在汇川区的“6·28”特大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凶残杀害“摩的”司机的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32小时即被警方擒获。 “摩的”司机喋血街头 6月28日凌晨1点半,汇川区刑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苏州路马路中间横卧着一具血肉
经查,今年43岁的死者杜某是一名“摩的”司机,最近刚买了一辆新摩托车跑营运。但死者的摩托车在案发后已不见踪影。当日凌晨,汇川区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组织了一百余民警对案件展开全方位调查。 警方悬赏缉拿疑凶 由于该案社会影响非常恶劣,警方为迅速侦破此案,专门向社会悬赏5000元征集线索破案。同时,警务督察部门对该案的侦破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察,防止有民警或办案环节因工作马虎导致嫌疑人和赃车漏网。 6月29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在红花岗区天龙山上一偏僻的废弃打石场发现了一台崭新的摩托车。经核实查证,该车就是死者被抢的摩托车。30日凌晨,一名出租车司机向民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称案发当日凌晨,他曾经在天龙山附近送过一名神色慌张、手掌被划伤的年轻人到松桃路。据此,民警缩小了侦查范围,并在案发后仅32小时便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 凶残疑犯未满十八岁 据今年17岁多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交代,其系从遵义县团溪镇来遵的无业人员。6月28日凌晨1时许,刘携带事先准备的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红花岗区中华路搭乘受害人杜某驾驶的出租摩托车到汇川区苏州路。车行至苏州路后,刘示意停车,并趁杜某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持刀朝杜疯狂乱刺。此后,刘从受害者身上搜得147元后,又残忍地驾驶摩托车从受害人身上碾压过去。 驶出10余米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又返回现场寻找其遗失在现场的一个纸袋,然后从找到的纸袋中拿出螺丝刀,对准已经死亡的受害人头部又猛刺一刀。当日凌晨,刘某某返回到出租屋后,竟向同屋居住的陈某炫耀自己“杀了人”。次日上午,刘、陈二人窜至一小河边,将血衣烧毁,并将作案凶器抛入河中。 目前,刘某某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陈某因涉嫌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图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正在指认现场。作者:唐正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