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汉频行苟且事 给钱恐吓诱骗无知幼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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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2:2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天津7月4日消息(记者石峤 郑凯 通讯员刘柏岭 周柏松)日前,天津公安蓟县分局穿芳峪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与刑侦八大队联合,将一名年逾八旬、奸淫幼女多名的嫌疑人赵某抓获并刑事拘留。 2006年6月24日晚11时,穿芳峪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高某某报警:称其女高某某被果香峪村赵某强奸。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开展调查,结果确认果香峪村已经81岁高龄的赵某
今年81岁的赵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自身经济状况较好,儿孙都已成家单过,其与老伴生活在一起,吃穿有儿孙供应,可以说是衣食无忧。赵某平时也没有什么爱好,常上山砍柴,由此练就一副好身体,从外表上看根本不象八十岁的人。按理说赵正是自得其乐、颐养天年的时候,但他却在2004年秋的一次偶然的机会里迈出了邪恶的第一步,对一名幼女实施了摧残。 同属穿芳峪乡的芳峪村女孩贾某可谓是命运多难,出生不久,其父就病故,母亲扔下幼小的她改嫁远方。自小就随奶奶生活。为了生计,奶奶常给邻里乡亲打短工,以贴补家用。自2004年初,经人介绍奶奶到邻村果香峪村打工,替人照顾瘫痪在床上的病人。年幼的贾某也就随奶奶在这户人家生活。而这户人家是嫌疑人赵某的族亲,赵某闲暇之余常到此串门,由此结识了在堂兄家打工贾氏祖孙俩。一个周末上午,赵某又来到此串门,天真无邪的贾某在家中玩耍,奶奶嫌她影响照顾病人,让她和来串门的赵某出去玩。心怀鬼胎的赵当即爽快答应,将贾某带到村东山坡上,连哄带骗的对其实施了奸淫。事后,赵某给了贾某5元钱,并吓唬她,不许对家长说这事。果然胆小无知的贾某没敢跟奶奶提及此事。此后,2005年8月份的一个周末,赵某在村头遇到贾某后又一次将其引诱到村东山坡奸污。 尝到“甜头”的赵某频繁将罪恶之手伸向无知幼女,又分别于2006年3月和6月的一个周末,以同样的手段将贾某、王某某和王某某、高某某、李某某骗至东山坡上奸污。每次满足兽欲后,为防止孩子说出去,赵某都给受害幼女以小恩小惠,并威胁几名小女孩:不要把这事跟别人说,这事是违法的,如果让警察逮起来,要挨警棍打,并且会蹲监狱。 惊人的案情败露源于受害幼女高某某,遭受侵害被恶梦袭扰的她不停地向家长询问:小孩违法,警察会用警棍打吗?会蹲监狱吗?。开始不明原因的家长还以“小孩能犯啥法?”进行搪塞。但面对目光呆滞的高某某无休止地问这一个问题,自然引起了家长的警觉,一再追问下,高某某哭着向父母讲述了与赵某“犯了法”的事。高某某的家长震惊之余愤怒地向派出所报了案,于是才引出了文头的一幕(文中受害人均用的是化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