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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知道小弟很有钱 "好心"借钱为他"消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6:1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7月4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因 “抢劫”行为败露,在校生小明(化名)遭到“受害者”勒索,幸亏之前认识的“大哥”洪某为他 “借”来钱财“帮”他消灾。出于感恩,他一次次地将钱还给“大哥”。谁知,这一切都是“大哥”带着几个未成年人为他投下的圈套。近日,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洪某依法提起公诉。

  网吧冲突变成抢劫

  事情还得从去年10月说起。年仅16岁的小明通过年龄相仿但已辍学的小新(化名),认识一位“大哥”洪某,几次交往后,洪某告诉小明,以后只要有事,他一定帮着摆平,涉世不深的小明于是将洪某的话记在心里。

  去年12月初的一天。小新邀请小明一起去网吧上网。期间因为一点小事,小明与旁边一男孩发生冲突,小新立即站出来给小明主事,并约对方到网吧附近的公园去谈谈。到公园后,小新突然从身上摸出一把刀逼近男孩,趁机抢得对方20元钱和手机一部。就在这时,从花坛里蹿出两个男孩,他们冲上来对着小明和小新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之后,3人便将小明和小新押到附近一家小宾馆看管起来。

  大哥“借”钱帮其消灾

  进房间后,3人对小明和小新又是一顿拳脚,并告诉小明,小新抢劫的是他们的朋友。还威吓他们说,如果不赔偿损失,就将他俩的手筋、脚筋全割断后送派出所。惊慌之下,小新和小朋赶紧给“大哥”洪某打电话求助。经过一番商量,对方同意以15万元“私了”。

  条件谈妥后,洪某表示会尽快去筹钱。不一会,洪某就打来电话,说已借到10万元高利贷,并让对方去他那里拿钱。之后,小新和小明就被3人送还给洪某。

  原来“抢劫”是个圈套

  在以后的3个月时间里,小明先后从家里拿了8000余元,分4次付给洪某。由于“欠款”太多,加上洪某多次威吓。2006年2月,小明将这件事告诉了父母。小明父亲当即报警。在洪某再次向小明索要12000元时,警方抓获了洪某。

  原来,19周岁的洪某是宁海一个无业青年,平时无所事事,混迹在宁波的网吧或宾馆。在得知小明家里“很有钱”后,便找来小新等人帮忙设下圈套:由小新约小命上网,再由他人故意挑起争端,然后小新故意替小明出头并实施“抢劫”,接着被抢者朋友立即出来“帮忙”,并趁机勒索小明。洪某再从小明那里讨还“借款”,趁机敲诈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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