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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款用餐有规矩 35名干部违规受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6: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新华社武汉7月4日专电由于违反公款接待用餐规定,今年上半年武汉市有35名党员干部受到了查处。武汉市委、市政府近日通报了这一情况。

  据《长江日报》报道,2005年年底,武汉市出台《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有关规定》,对公款吃喝订立“6条禁令”:在武汉市内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安排和接受招待用餐;到远城区或全天在外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回单位就餐的,可在接待单位的食堂、
内部招待所用工作餐,不得在经营性酒店用餐;在武汉市范围内,禁止上下级之间、部门和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各类培训机构学习期间,不得用公款互相吃请;除接待外宾、外商、港澳台同胞、武汉市以外客人及重要节日庆典活动外,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禁止报销招待同学、同乡、战友及其他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

  据悉,截至目前,武汉市各级党政机关共对12起35名党员干部违反禁令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公款“吃喝风”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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