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经侦支队长收受“感谢费”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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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7:28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哈尔滨7月4日电(记者梁冬)本应抓捕犯罪分子的经侦支队支队长却因收受犯罪分子的“感谢费”而将自己送进了监狱。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法院日前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一审判处先后4次收受贿赂20万元的沈俊杰有期徒刑15年。 据介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党委书记沈俊杰利用职务之便,以建“特情”为名为行凶伤人、诈骗数百万元贷款的犯罪分子办理取保候审
沈俊杰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徇私枉法行为。在查办齐齐哈尔市某企业集团偷税案时,沈俊杰因与这个企业老总是好友,就将案件压在手中一直不予办理,之后又用自家的低价轿车与企业的高价轿车交换,从中渔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