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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闪”:是快跑还是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9:51 北京日报

  “快点,快点,绿灯闪了赶紧过!”昨天上午,在北三环四通桥下,当绿灯闪烁的时候,几名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仍有说有笑地进入人行横道。

  中午1时10分,两广路广渠门电信局前人行横道处:一辆出租车与一辆送矿泉水的三轮车差点儿就剐上了。出租车司机把头探出车窗,冲着骑三轮车的小伙子直嚷嚷。小伙子一脸委屈:刚过人行横道的时候,明明是绿灯在闪呀!

  这个“绿闪”到底是给行人的一个什么信号?随后记者的调查发现了一个突出问题——多数人曲解了“绿闪”的真正含义。

  记者从市交管局科研所的魏然警官那里得到的准确说法:“绿闪”就是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的信号。

  遗憾的是,几天来,记者先后采访了数十位路人,其中包括身边的编辑记者以及大学生、社区居民等,绝大多数都毫不犹豫地回答:“这不是绿灯吗?肯定是让我们通行呗。”“我们总是提醒行人,不要再过去了,但很少有人听。”一些路口的交通协管员也告诉记者,几乎没有人在“绿闪”的时候止步不前。

  很显然,这种曲解,难免引起交通事故。来自交管部门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今年以来,全市发生在人行横道上的伤亡交通事故共30起,造成28人受伤,4人死亡。事故原因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导致的。

  习惯了“红灯停、绿灯行”的人们,很难把“绿闪”归结到禁止的范畴。记者了解到,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取消了“绿闪”的概念,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原来法规有关“绿闪”的内容,放在了规定红灯的条款里。立法表述上的变化,意味着“绿闪”就是“禁止”。“能不能把‘绿闪’改‘红闪’呢?”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的一名老师建议,既然“绿闪”的时候不让行人再进入人行横道了,索性就把“绿闪”改为“红闪”,这样更直观,也更符合人们的通行习惯。

  据悉,今年沈阳市已经将全市563处人行信号灯的“绿闪”调整为“红闪”,理由是考虑到人的心理因素,“红闪”比“绿闪”更符合人的视觉和思维习惯。北京是加强宣传和提示性工作,还是也改“绿闪”为“红闪”呢?本报记者张靖RJ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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