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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收费办摊位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9: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擅自收费办摊位证(图)

  摊主拿着物业办发的“临时摊位证”。本报讯家属区里摆摊设点还要交费办证——三桥车辆厂物业公司声称这些摊点应该取缔,还给这些摊点办了“临时摊位证”,证上明确写出了食品安全问题由摊主承担。工商部门称物业公司无权收费办证。这种只管收费办证、不管食品安全的做法,引起了附近居民的不满。

  收费办证不管食品安全

  昨日,三桥车辆厂的徐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车辆厂物业管理部门在没有物价部门颁发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家属院里摆摊的摊主收费办“临时摊位证”。

  三桥车辆厂家属区内,有卖凉皮、米线的,有卖煎饼、稀饭的。昨日上午11点,记者数了一下,有一个路口就摆了7家地摊。听说记者来采访,卖煎饼的妇女拿出物业公司的收费单据称,她摆一个炉子和一张桌子做煎饼,以前工商局每月收卫生费和工商费共计120元。6月份车辆厂物业公司要收她300元,一番争吵,她交了240元。

  物业公司收了费、办了证,却不承担摊位的食品卫生安全。一位姓尚的女士出示的临时摊位证上,持证须知第二条规定,“保证所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与管理方无关,均由经营者本人承担”。

  “收费是我们内部的事”

  三桥车辆厂物业公司一姓刘的负责人讲,目前家属区有南北两个摊点市场。这些摊点极不卫生,又堵交通,噪音大,他们也想取缔。但家属区有两三万职工,没有早市,这些职工吃饭如何解决?所以还得保证摆一些饮食摊点。所以就想规范发展,给每个摊点办“临时摊位证”,每证10元。“要保证有摊位,咋样保证,必须给个东西。办了这个证,不限定具体的摆摊位置。”

  问及收费有无物价许可,这位负责人讲:“收费是我们车辆厂内部的事情。”

  记者来到饮食摊点,卖米线的老板告诉记者,以前只有工商等部门来收取各种费用,每月交费不到100元,而现在由车辆厂物业收费,费用近200元。

  物业公司无权收费办证

  “物业公司根本无权收费,办理临时摊位证。”西兰路工商管理所一副所长告诉记者:“小区内部的物业公司是服务机构,而不是执法机关和行政单位。”

  据工商所统计,车辆厂内有20多家非法饮食摊点。按照国家政策,未办工商手续的摊点工商部门也可管理。今年6月以前,是工商所规范这些饮食摊点。但三桥车辆厂的物业公司在6月突然向这些摊主下发公告,称必须在物业公司办证才能经营。工商所去过两三次,但是“执法的阻力极大”,保安都不让进家属区。工商所找过车辆厂的主管厂长和物业公司的经理,均没取得什么效果。文/图记者王飞陈楠实习生钟晓亮陈佳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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