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转递 不允许私自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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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0:5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7月4日讯(记者 宋丽娟 通讯员 周丽斌)记者今天从淄博市人事局获悉,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将于7月15日陆续报到。为了保障毕业生档案的安全,从9月1日起,毕业生档案转递一律将由用人单位、区县人事局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个人及家属不能私自办理。 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时间将于7月15日-10月15日进行。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有关毕业生的落户问题,淄博市人事局规定:淄博市生源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将户口落在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或原家庭户;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将户口落在原家庭户;淄博市外生源毕业生,在淄博市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将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可先将户口落在各级人才代理部门集体户。办理落户手续的时间为7月15日-11月30日。从9月1日起,毕业生可以进行档案查询、转递,毕业生档案转递一律由用人单位、区县人事局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个人及家属不予办理。(a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