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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转递 不允许私自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0:54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7月4日讯(记者 宋丽娟 通讯员 周丽斌)记者今天从淄博市人事局获悉,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将于7月15日陆续报到。为了保障毕业生档案的安全,从9月1日起,毕业生档案转递一律将由用人单位、区县人事局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个人及家属不能私自办理。

  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时间将于7月15日-10月15日进行。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直接到工作单位报到;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专科毕业生可到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淄博市人事局窗口(人民西路83号,联系电话:2306873)报到登记;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中专毕业生直接到生源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报到登记。按省人事厅统一规定,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7月15日开始办理改派,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8月15日开始办理改派;今年改派手续要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具体办法将另行通知。

  有关毕业生的落户问题,淄博市人事局规定:淄博市生源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将户口落在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或原家庭户;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将户口落在原家庭户;淄博市外生源毕业生,在淄博市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将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可先将户口落在各级人才代理部门集体户。办理落户手续的时间为7月15日-11月30日。从9月1日起,毕业生可以进行档案查询、转递,毕业生档案转递一律由用人单位、区县人事局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个人及家属不予办理。(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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