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煤炭致断流 梁平百余村民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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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1:19 中国环境报 | |||||||||
据新华社电在煤矿老板采煤后,重庆市梁平县七星镇仁安村环境遭到破坏,111名村民将煤老板告上法庭,要求获得环境侵害赔偿。近日,梁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煤老板向这111名村民每人支付3000元赔偿款。 梁平县七星镇仁安村于1993年、1996年和2001年在村内相继开办了3个煤矿。随着掘井采煤的开展,造成地表、地下水位下降,村里人畜饮用水干涸,庄稼收成减少,村民生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煤矿老板采煤后,村民赖以生存的地表、地下水位下降,水资源流失,水资源破坏属于环境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村里村民引水渠现已断流,表明水资源已被破坏。而诉讼中,被告煤老板未能举证证明其开采行为与水资源受到破坏无关,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