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误敲他人门 遭房主勒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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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3:01 法制晚报 | |||||||||
醉酒后误敲他人门遭房主勒索 一名三轮车夫交了近万元的私了费后 不堪再被敲诈遂报警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王俊伟)酒醉后无意敲了别人家的门,不懂法的张某因此被人敲诈了5次。
上午记者获悉,房山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敲诈勒索案件。 张某是一名人力三轮车夫。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9时左右,他在家饮酒后出门沿着胡同散步,一边走一边用手指敲墙。 走到一家门前时,他顺势敲了两下门。听到敲门声走出来的王宝贵拽住张某质问是不是他敲的门,张某承认后,王宝贵呵斥了张某,并说张某夜间敲门属于私闯民宅,是犯罪行为,要报警。 不懂法的张某很害怕,于是央求王宝贵不要报警。王宝贵遂提出私了,二人协商后,王宝贵跟张某回家,张某取了1000元人民币给王宝贵。 但是王宝贵并没有就此罢手,2月初他找到张某家,以要找人砸张家相威胁,又敲诈了张某人民币2000元。 2月下旬,王宝贵再次找到张某,称自己已经咨询过律师,夜闯民宅够判三年五年的,要想自己不起诉,张某还得给钱。这次他又从张某处敲诈了2000元人民币。 3月份,王宝贵又以钱都给了律师,自己一点儿都没剩下为由敲诈张某人民币1500元。4月5日,王宝贵第5次找到张某,以妻子受到惊吓为由,又索要3000元钱,两人定好4月10日13时在良乡刺猬河桥下见面给钱。 不堪屡次被敲诈的张某,终于忍无可忍,在4月10日上午报了警。当日13时,房山分局的民警在张某给钱后,将王宝贵抓获。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