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火车站警贼勾结案续:派出所原所长获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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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9:44 北方新报 | |||||||||
新华社消息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7月4日开庭审理成都火车站警贼勾结案,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原所长、原教导员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蒲烈彬,副处级,捕前系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所长;被告人白锡文,正科级,捕前系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教导员。2005年7月4日,两被告人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何云江)
(案件回放) 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曾经于2005年10月首次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包括上述二被告人在内,先后有13名民警因涉嫌滥用职权被依法提起公诉。他们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大厅执勤期间,为牟取私利,经共同或者分别与其他民警共谋,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对实施盗窃活动的盗窃分子按人头收取班费。 来源: 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