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化学品要再鉴定 毒枭刘招华案可能重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9:44 北方新报 | |||||||||
《新闻晨报》消息 日前,经过慎重研究,审理刘招华涉嫌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的合议庭已经同意被告人刘招华及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的申请,对刘招华被警方扣押的18吨多化学物品进行重新鉴定。据此,法庭将启动重新鉴定程序。 据了解,在有关部门对被扣押的化学物品重新鉴定结束后,鉴定结果将被作为证据之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可能开庭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原本规定的一个半月的审限时
(案件回放)
今年6月26日,刘招华涉嫌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1999年,刘招华先后伙与同案被告郭锐荣、陈炳锡(已起诉)等人在福建省福安市、广东省普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地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8000多千克,并且将部分毒品甲基苯丙胺运到广州等地贩卖,从中获利3200多万元。 来源: 《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