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持刀劫持女狱警三小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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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2:0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刘义芳 通讯员 李春华 为您报道 在酒泉监狱,一名正在服刑的死刑犯乘人不备,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刀具悄悄潜入办公区,用木棒将一名女警察击晕后劫为人质,一场解救行动迅速展开。这是昨日记者从酒泉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的。
劫持 刀抵住人质脖子 2006年5月30日18时10分 服刑人员杨育霖在酒泉监狱二监区五分监区车间劳动,他乘车间收工之机,悄悄脱离了劳动岗位和互监小组的监视,从衣柜内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具潜出车间,迅速窜入二监区办公楼三楼质检科计量室内,威胁正在上班的计量室女警察赵某,称自己要打电话。 在遭到赵某的拒绝后,杨育霖强行夺下了赵某的手机,随后赵某和他展开了争夺,眼看事情就要败露,杨育霖拿起屋里的一根木棒,对赵某后脑部猛击了三棒,赵某当即被击晕,杨育霖将赵某拖到屋子的东南角,将刀架在赵某的脖子上,将其劫为人质。 三小时 攻心对话 就在这时,计量室工人韩某推门进来,看到此情景后,拔腿跑到二楼二监区王监区长办公室紧急报告。接到报案后,监狱方面立即采取措施,一方面组织力量解救,一方面展开对话,稳住杨育霖的情绪,“放下刀,千万不要伤害人质,不要一时冲动犯下大错……”在狱警耐心地劝说下,杨育霖渐渐有些动摇,情绪也不再激动。 2006年5月30日21时20分 劫持人质达三小时之久的罪犯杨育霖将赵某放开。 2006年5月30日22时40分 狱警乘胜追击,在监狱政治攻心和政策感召下,罪犯杨育霖最终放下了凶器,束手就擒。 赵某经医院诊断为脑外伤神经反应,头皮下血肿。近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对在服刑期间,采取暴力手段劫持人质又故意犯罪的罪犯杨育霖,以涉嫌绑架罪,向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等待罪犯杨育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现年30岁的山西省晋中籍无业人员杨育霖,2004年6月30日因犯抢劫罪被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5年7月19日又因故意杀人罪被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2006年1月9日,送至酒泉监狱服刑。 |